禁絕套索陷阱對野生動物保育有幫助嗎?

獸鋏和吊索這類陷阱類獵具對動物造成的傷害頻傳,一直以來也不斷有希望禁絕這類獵具的聲音。在這個議題上,身為保育團體同時又是救傷單位的野灣,有一些不同的觀點想要與大家分享。

先幫大家補充相關法規的背景知識。獸鋏在 #動保法 內已經有相關法規禁止製造、販賣、陳列、使用。吊索也在109年2月11日在動保法公告禁止使用。#野保法第19條 也禁止了陷阱獵具的使用,但在 #第21條、21-1條中,針對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狀況給予例外,也對原住民狩獵權益給予保障,因此可以不受野保法第19條的規範。

一、法令禁止陷阱類工具的約束力有待商榷
野灣非營利野生動物醫院成立至今接近三年,一共收到52起因各式陷阱受困而通報的案例,約佔所有案例的4%,包含臺灣黑熊、穿山甲、食蟹獴、麝香貓、臺灣野山羊、大冠鷲、魚鷹、藍腹鷴......等多種珍貴稀有的保育類動物。其中陷阱致傷的動物中以 #網具陷阱為最大宗#其次則是在動保法內已經禁止的獸鋏,顯示 #單靠一只法令禁止使用的成效可議,而主要的原因,便是有使用需求。

二、缺乏合適的農損防治方法,陷阱類工具不可能消失
獸鋏、吊索雖然稱為獵具,但其使用的場合不僅限於打獵,農民也會作為防治獸害的手段,因此用「工具」來稱呼也許會更為貼切。不論平地或山區,農民總是要面對各式各樣的人獸衝突,常見的有獼猴、山豬,山羌、野兔、野鳥也時有所聞。也許有人認為,動物吃飽後就會走了,但現況往往不是這樣。當 #有容易取得的食物來源時,動物就會不斷地前來利用,時常搞得農民苦不堪言。若 #作物收成為唯一的經濟來源時,農損就不再是輕描淡寫的問題了。近年來林務局雖然有在推行架設電圍網,但因地形與適用性有諸多限制,並非獸害防制的萬靈丹。陷阱工具成為農民面對人獸衝突時,相對便宜且有效的辦法。#在缺乏其他可以解決農損問題的方式前#陷阱獵具的全面禁用只會讓問題走入地下化

三、現今社會下致傷原因多種多樣,且比例更勝於狩獵行為
救傷工作除了在後端止血之外,前端的教育宣導也非常重要。任何生物的存續都是伴隨著資源的使用。#道路切割棲地導致的車禍路殺#建築物大面積玻璃導致窗殺#遊蕩動物攻擊造成的犬貓殺等等原因。在野灣過去的救傷案例中,#數量皆超過獵具致傷。如今,如何在人類活動與商業開發下,將可預防的、可避免的傷亡與破壞降至最低,達到資源的永續利用,才是當下應該要著墨的課題。

四、全面禁絕造成對立,將更不利於保育推動
全面禁止是最簡單的,但是在使用需求尚存的狀況下,法令頒布後,#陷阱利用將走入地下化 。在獸鋏早已禁止使用的今天,卻仍然可以看到獸鋏的蹤跡;吊索陷阱因為製作簡單,材料好取得,更是難以全面禁用。 #長期與在地居民建立的保育合作關係更會面臨崩解#中了陷阱的動物不會進入救傷單位也不再被通報,試問,這樣的發展真的對保育工作有助益嗎?

五、應該要執行的方向
當人民存在使用需求,#應用管理取代禁絕。針對陷阱的管理還有很多需要著力的地方。若要使用當然也不能自由心證,何時使用?如何使用?誰才能用?對象是誰?使用狀況為何?這些問題都需要主管單位主動介入管理,才能改善現況。#林務局近年針對改良式吊索的推動不遺餘力,目的自然是為了 #讓陷阱對獵物具有選擇性#減少對非目標物種的傷害。政策的推動需要時間緩慢推磨,我們仍然會看到受傷案件頻傳,但在管理方向正確的前提下,台灣的生態保育才能繼續成長茁壯。

生而為人,便是不斷的在使用自然資源。資源利用與開發間接造成的動物傷亡,並沒有比直接造成死傷的原因來的高尚。先緩和激動的情緒,嘗試用不同族群的角度去探究一個議題,也許可以讓你對這個複雜又美麗的世界,勾勒出更完整的模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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